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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
商洛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教室、多媒体室及实验实训馆室使用的相关规定

时间:2018-11-09 00:00:00  作者:  点击:

各处室、系(部):

教室、多媒体室及实验实训馆室是学院的公共财产,是学院师生教育教学、科研活动的主要场所,为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科研活动,教室、多媒体室及实验实训场所由教务处统一管理和调配,各系(部)有使用权及日常管理维护权。除正常教育教学、科研活动之外,任何部门与个人需要使用教室、多媒体及实验实训馆室,必须填写使用申请表,经管理人员及系部审批后,最终由教务处审准(实验实训室茹官璞;室普通教室周天良;多媒体教室舒忠平),方可使用。原则上不允许社会上的部门及个人使用我院的教室、多媒体室及实验实训馆室。确因工作关系需要使用上述场所的社会机构及个人,在保证活动内容健康、合法,不影响学院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前提下,必须签写使用审批表,并按有关规定向学院缴纳场地租赁费,由教务处相关负责人安排场地。

系(部)及持有场馆钥匙的管理人员、学生、卫生工,严禁随意将教室及相关场地和设施租给社会机构和人员使用。对于违规私自将教室、多媒体室及实验实训场馆租给社会机构和个人使用者,学院将严肃处理当事人,并按规定追交相关使用费用。

本规定自2018年11月8日起执行。

商洛职业技术学院

2018年11月6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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